常見問答

Q1:假日期間攜帶自行車搭乘捷運或火車等大眾運輸工具發生意外事故身故是否會理賠?

A1:以投保D方案為例。可理賠金額包括意外身故保險金(300萬)+海陸事故身故保險金(1,200萬)+假日身故保險金(100萬),合計1,600萬。


Q2:汽機車交通意外事故的定義為何?在騎自行車期間或行人在路上行走時,與汽、機車發生碰撞而死亡時,是否會理賠?

A2:依汽機車交通意外事故條款定義,係指被保險人於非駕駛或搭乘汽、機車期間內,與汽、機車發生意外碰撞而致死亡之事故。以投保D方案為例。可理賠金額包括意外身故保險金(300萬)+汽機車交通意外事故身故保險金額(100萬),合計400萬。


Q3:顏面傷殘的定義為何?要多大的疤痕才可以理賠?

A3:指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後且在事故發生日起第十五日仍存活。而在頭部、顏面部及頸部受損壞致遺存顯著醜形。以上所稱「顯著醜形」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在頭部遺存直徑八公分(約不含五指之手掌大)以上之瘢痕者。

(2)在顏面部遺存直徑五公分(約雞卵大)以上之瘢痕,或八公分以上之線狀痕,或不同部分之線狀痕合計達十二公分以上,或直徑三公分以上之組織凹陷者。

(3)在頸部、下頷部遺存直徑八公分以上之瘢痕者。

詳細內容,可再參閱條款說明。


Q4:發生意外事故住院,入住一般病房時,會有那些保障內容?

A4:以投保D方案為例。保障項目包括傷害住院日額保險金每天2,000元(最高90日),若住院5天以上,另外給付一筆住院慰問保險金3,000元。若傷勢較嚴重,須住院30天以上,另外再給付一筆特別看護慰問保險金1萬元。若傷勢太嚴重,須連續住院90天以上,最後會再給付一筆居家療養慰問保險金10萬元。


Q5:我去租借公共自行車或在風景區租用自行車,後來車子被偷了或是發生車禍車子撞壞了,是否有在保障範圍?

A5:有加保自行車損失保險時,必須是被保險人向自行車租賃業者所承租的自行車,因被保險人使用管理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整車滅失或碰撞所致之損失,才有在保障範圍內。若是單純向朋友租借的自行車,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Q6:騎自行車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是否有在保障範圍?

A6:有加保自行車責任保險時,在騎自行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於本承保項目約定之保險金額內,依超過法定強制保險以上金額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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